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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战疫”的故事|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女律师以爱与法构筑战疫后盾

时间: 2020-04-08      访问量:1,594

        她们,肩负社会责任,以法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她们,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

        她们,心系一线战疫逆行者,主动捐款捐物,共渡难关……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第一时间响应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律师行业党委、柳州市律师协会号召,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以实际行动诠释“众志成城、服务社会、维护法律、追求公正”的办所宗旨。

        而本所的女律师,在其中发挥独有的作用,她们巾帼不让须眉,以爱与法构筑起温暖坚强的战疫后盾。芳华,绽开在战疫的大后方,盛放在工业柳州稳增长的最前沿,永恒地留在这个难忘的春天里。

覃欣雯律师:以法助推柳版“火神山”建设

覃欣雯律师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现为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柳州市市十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具有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专注于民商法律事务研究,参与包括公司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企业破产清算等各类民商事纠纷及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

        今年2月25日正式建成投入使用的广西龙潭医院临时负压病区,专用于重大疫情应急,被网友亲切地称为柳版“火神山”。该项目由近千名建设者历时15个昼夜奋战完成。项目建设牵涉众多方面,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覃律师,现在还处于假期中,公司尚未复产。如果要让员工复工,工资应该怎么支付?”2月初,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覃欣雯律师接到广西柳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柳电股份”)一位负责人的紧急来电,电话中问到了许多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问题。

        原来,柳电股份接到了广西龙潭医院临时负压病区项目的配电设备供货任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供货。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转,对该项目而言可谓是重中之重。

        事不宜迟,覃欣雯律师与同事迅速赶到柳电股份了解情况。此时,公司营销、供应、技术、生产等部门已有部分员工到岗,上上下下都在为复工复产做准备。针对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支付、公司与上下游企业协商材料供应及合同履行、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等问题,覃欣雯律师一一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解答与指导。在随后的过程中,覃欣雯律师持续帮助公司理顺了复工复产中的难点、堵点。

        在法律的护航下,经过柳电股份各部门加班加点的努力,2月16日下午,第一车配电设备送到广西龙潭医院临时负压病区项目现场;2月17日上午,第二车配电设备也送达现场,大大提前于原来规定的交货时间,助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疫情与经济下行的大背景叠加,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可能还会持续很长时间。”覃欣雯律师表示。为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变化,她与同事合作,以柳电股份为例编写《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指引手册》,还编写疫情期间可能用到的商事函件示范版本等书面材料,为其他企业遇到类似问题时提供参考。

韦志媛律师:为复工复产开出“法律良方”

韦志媛律师

        执业13年资深专职律师,中国注册拍卖师,柳州市妇女维权律师团优秀律师。擅长各类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企业HR管理方案设计、咨询。

        疫情爆发后,由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花红药业”)生产的葛根芩连丸作为非典、禽流感等历次重大疫情中的卫生部推荐用药,市场需求量剧增。公司在积极组织复工复产的过程中,遇到一些法律难题。

        “春节期间公司已安排部分员工复工,随着药品的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现在则需要通知全体员工复工。问题是,国家出台通知延迟复工时间到2月9日24时,员工都愿意提前返岗,但也向公司提出了支付双倍或三倍工资的要求。考虑到疫情期间药品的原料、运输成本均大幅上涨,如果再加上高额的用工成本,企业不仅难盈利,反而会亏损。”2月3日,带着问题,花红药业相关负责人找到擅长公司人力资源风险控制业务的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韦志媛律师,请求帮助。

        接到请求后,韦志媛律师结合花红药业作为保障性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公司制定细致的应对方案及处理方法。其中,在工资待遇支付方面提出处理建议:2月3日至9日属于休息日加班,应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企业应当安排员工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

        按照韦志媛律师提出的建议,公司相关部门及时与每一位员工电话联系,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了解到其中的利弊关系后,全体员工愉快地接受了公司安排,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中。

        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是一个棘手问题,若处理不好容易引发负面的连锁效应。作为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韦志媛律师收到很多关于提前返岗、办理退休、未能按时返岗及工资发放等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咨询,均耐心地逐一解答,并以微信群聊的方式开展法律讲堂,向更多的企业普及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法律注意事项。

        同时,针对一些资金链短、无法负担高额工资支付费用的小公司,韦志媛律师向公司负责人提供协议书模板,帮助其与员工就工资事宜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避免产生争议、纠纷。

朱宁律师:全力当好依法行政“后援团”


朱宁律师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柳州市政协委员、中国民盟盟员、广西区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柳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从事律师执业20年,擅长和精通行政法业务。长期担任几十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朱宁律师全程参与柳州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柳州市莲花山地区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并作为法律专家参加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专家评审工作。

        与疫情防控一起到来的,是一场柳州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考。

        隔离的是病毒,绝不隔离的是爱和支持。疫情期间,绝大多数律师虽然未能冲锋在战疫的最前线,但他们坚守在战疫的大后方,用法律的力量为奋战在一线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强有力的驰援。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宁律师就是其中一位。

        “虽然宅在家里,但脑子可没闲着。每天早上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朋友圈里的疫情报告、战疫一线情况、评论界新概念以及最新的政策。”擅长行政法的朱宁律师表示,作为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需要不断学习进步,才能准确判断形势,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

        “对于疫情防控期内拒绝配合工作的个别病人、疑似病人及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强制?”“政府需要临时使用下属平台公司的房屋作为隔离场所或医疗场地,而该房屋已经出租,应当如何采取措施?”……这些实打实的问题,是朱宁律师所服务的顾问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碰到的难点。

        针对这些问题,朱宁律师通过查找法律依据、提供法律建议,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解决方案:对拒绝配合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有关机构进行强制;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临时征用房屋,政府下属平台公司无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直接由县(区)政府作出决定,临时征用房屋并对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等等。

        在为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行为、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指引的同时,朱宁律师还着重为相关城区、开发区及部门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把关。比如,在柳州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间,一些企业的行政许可证到期但无法办理延续业务。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打算出台相关公告,朱宁律师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支持相关行政许可证在I级响应期间到期的,其有效期可延至I级响应解除。

来源: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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