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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业钦、李铁峰、杨昕等9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广西律师协会,2011.12.2)

时间: 2011-12-01      访问量:1,421

黄业钦、李铁峰、杨昕等9名同志
实习期满考核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2011.12.2
  
    实习律师黄业钦,男,实习证号2015109110014,自2010年9月8日起至2011年9月7日止在广西睦南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实习期满一年。广西睦南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按照规定完成了实务训练项目,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黄业钦同志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李铁峰,男,实习证号20151007110011,自2010年8月19日起至2011年8月18日止在广西经海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实习期满一年。广西经海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按照规定完成了实务训练项目,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李铁峰同志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梁品辉,男,实习证号20111006110021,自2010年9月9日起至2011年9月9日止在广西澄碧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澄碧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按照规定完成了实务训练项目,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梁品辉同志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上乘,男,实习证号20111004110004,自2010年4月28日起至2011年4月28日止在广西百澄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实习期满一年。广西百澄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按照规定完成了实务训练项目,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黄上乘同志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张启清,男,实习证号20121000000008,自2010年11月10日起至2011年11月10日止在广西宏民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宏民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按照规定完成了实务训练项目,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张启清同志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邱德颖,男,实习证号20061005110020,自2010年5月25日起至2011年11月14日止在广西桂江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桂江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按照规定完成了实务训练项目,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邱德颖同志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杨昕,女,实习证号20011011210124,自2010年11月2日起至2011年11月1日止在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按照规定完成了实务训练项目,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杨昕同志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钱宗辉,男,实习证号20011011110123,自2010年11月2日起至2011年11月1日止在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按照规定完成了实务训练项目,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钱宗辉同志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李益箐,男,实习证号20011005110068,自2010年5月30日起至2011年5月30日止在广西起航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实习期满一年。广西起航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按照规定完成了实务训练项目,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李益箐同志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广西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对上述9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1年11月30日对上述9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9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对上述9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1年12月2日起至2011年12月11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举报电话:0771-5865220。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