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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信访接待 专业优势作用凸显

——2017年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基本情况

时间: 2018-03-12      访问量:3,413

编者按: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业优势和作为第三方参与矛盾调处的优势作用,能够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7年,区直律师事务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6〕127号)要求,组织律师积极参与自治区信访接待工作,取得较好效果。2018年2月26日,自治区信访局给广西律师协会来信,充分肯定了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广大律师。现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  专业优势作用凸显—2017年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基本情况》予以登载,供大家学习。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广西律师协会共安排44家区直律师事务所140名律师到广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值班接访,接待群众来访累计253批666人次,批次和人次同比上升33.2%和68.2%,其中:个访240批369人次;集体访13批297人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了7次疑难信访问题协调会,4次联合接访,从法律角度帮助分析案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推动疑难信访问题依法妥善处理。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联手推进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自2005年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信访局启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以来,双方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律师管理处早谋划、早部署,及时向区直各律师事务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自治区信访局信访接待工作的通知》(桂司律〔2017〕2号),明确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时间、地点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联系人,精心制定《2017年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值班安排表》,对全年律师的值班进行统筹安排,把值班任务分解到各区直律师事务所,做到责任明确,任务细化,纪律严明。广西律师协会接管之后,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律师参与接待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来访接待中心积极组织实施,并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以绩效考核倒逼工作落实。同时专门安排一名处级干部具体负责联络沟通工作,积极为律师到中心开展接访工作提供服务和便利条件。
        (二)加强管理,规范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一是实行共同管理。广西律师协会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选派和业务指导,来访接待中心负责提供参与来访接待工作场所、分配工作任务和日常管理。二是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对于参与值班接访的每一位律师,严格履行签到手续,实行上、下午两次签到,严肃工作纪律。三是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每天负责收集律师值班接访的案件情况,及时梳理汇总,逐一建立台账。四是落实律师值班补助。规范律师值班补助发放手续,按照年初财政预算标准,共发放律师值班补助28000元。     
        (三)依法履职,社会和法律效益明显。参与接访的律师都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准时到位、按时上下班,严格落实接待登记手续,积极协助信访部门做好接待工作。一是义务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时解答上访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一些上访群众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对自己主张的信访问题,虽从感性上感到有道理,但不会运用法律式器,参加接访的律师面对面耐心解答问题,为群众解疑释惑,增强针对性和说服力,不仅使上访群众增加了法律知识,也提高了上访群众依法主张自己信访问题的信心。如,11月1日南宁市良庆区梁某某来访,反映因与他人发生借款纠纷一案,不服玉州区人民法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谢金花律师热情接待上访人,依法耐心做解释工作,引导其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的公正判决,上访人接谈后表示满意,并愿意接受律师的法律意见,申请再审。二是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引导信访人依照司法或行政程序解决自己的信访问题。大部分上访群众因文化水准较低,法律知识欠缺,对如何运用法律或行政的程序主张自己的信访诉求不甚了解,也有相当一部分群众从图省事、节约成本等方面考虑,不愿意走依法诉讼和提起行政复议途径,简单地涌向信访之路。对这部分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介绍他们向律师咨询,参与接访的律师都能热情接待、细心解答,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他们指引依法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渠道。大多数上访群众经过律师接待解答,转而选择通过司法途径和行政渠道反映、解决问题,没有再来访。如,6月22日,彭清华书记到自治区信访局调研工作,并随机接访了扶绥县上访人黄某某。鉴于其反映的部分诉求已经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决,且问题复杂,当日协调了广西创和律师事务所王小军律师再次接访黄某某,值班律师耐心做解释工作,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最终上访人同意返回当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其合理部分的诉求也得到了妥善处理,没有重复上访。三是发挥律师专长,积极为“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如,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刘超麟律师多次应邀参加自治区信访联席办召开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协调会,分别对莫光和等4件 “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进行案情分析,并针对案情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逐一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了一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得到妥善解决。四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协助信访部门维护信访秩序。涉法涉诉信访较为繁杂、解决难度大。特别是一些经司法和行政终结的信访事项,由于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不断重访、缠访、闹访。律师的职业特点和工作对象与上访人具有天然的亲和力,通过律师向信访人进行法制宣传和服务,起到了化解矛盾、缓解上访群众情绪,逐步达到息诉罢访目的作用。如,原柳铁提前退休、退职人员胡某等人多次上访,反映在1997年被原单位釆取欺骗手段违规办理提前退休、退职问题。尽管有关部门已反复接访,解释政策,并已明确告知没有违规办理,如其不服,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但胡某等上访人员性格暴躁,文化水平偏低,法制意识淡薄,执意不走法律途径,多次在中心缠访、闹访,甚至辱骂工作人员。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陈尚运律师热情接待胡某等人,逐一对照政策进行解释,耐心宣传 有关法律法规,苦口婆心做思想疏导工作,有效缓解上访人的不良情绪,近期上访人没有重复上访。
(广西律师协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