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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安由、薛年良、刘平菊等6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柳州市律师协会,2013.2.16)

时间: 2013-02-19      访问量:2,171

廖安由、薛年良、刘平菊等 6 名同志
实习期满考核公告
( 柳州市律师协会 ,2013.2.16)
 
 
    实习律师廖安由,男,实习证号为20031201110002,自2012年 1月6日起至2013年 1 月6 日止在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廖安由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薛年良,男,实习证号为20031104110014,自2011年 4   月26日起至2012年 10月26日止在广西圣泰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圣泰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薛年良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刘平菊,女,实习证号为20031112210050,自2011年12 月22 日起至2012年 12月22 日止在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刘平菊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韦天相,男,实习证号为2003110011110046,自2011年11月7日起至2012年 11 月 7 日止在广西和清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和清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韦天相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陈云,女,实习证号为20031112210048,自2011年12 月6日起至2012年 12 月 6 日止在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陈云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何毅,男,实习证号为20031105110026自2011年5 月25日起至2012年 8 月25 日止在广西桂中天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桂中天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何毅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柳州市律师协会对上述6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3年2月5日对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6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柳州市律师协会对上述6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3年2月 18 日起至2013年2月 27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广西律师协会或柳州市律师协会反映。 举报电话:0771-5865220/0772-2813028。
 
 
二O一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