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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企业上市融资与并购重组暨IPO审核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08-06-17      访问量:1,356

中 国 法学 会 文 件
中法培函[2008]第52号
关于举办“2008年企业上市融资与并购重组
暨IPO审核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相关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已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市公司直接投融资的条件得到了充分改善,上市公司投融资由间接为主转向直接为主的时机已经到来。而创业板市场的即将推出,也为主板上市公司进行创业投资提供了最佳良机。股权融资、企业合并将成新的投融资方式!投融资策略必将改变上市公司的发展速度!
而中国证监会系列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如53号文及其配套规定,不仅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机制进行了重大调整,也完善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规则体系,促进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更标志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全流通市场新环境下逐步走向规范与发展并举的新阶段,各种并购重组手段将层出不穷。中国的并购重组行为将愈演愈烈!
为使国内企业深入了解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最新政策和变化,充分利用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充分了解并购重组及企业上市融资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并通过海外基金对接国内外资本市场,加快企业改制上市进程;同时帮助外国投资者更充分了解中国政府相关政策,在新形势下重新制定在华并购战略,控制和防范外资并购项目的政策风险,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08年企业上市融资与并购重组暨IPO审核实务专题讲座”。研讨结束后,将颁发四十学时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特点
研讨会以企业投融资与并购重组为主题,以高水准专业知识、高层次参会代表、高质量会议成果为组织原则,紧扣该领域的重大问题,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政府官员与权威人士相结合、专题演讲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真正体现主题新、内容实、规格高的高层次会议特色。
二、研讨内容(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一)
专题一:新形势下外资立法的修订与完善
专题二:外资并购前沿热点法律问题与实务操作
专题三:上市公司并购与资产重组实务操作??结合证监会53号文
专题四:《国有资产法》与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实务操作
专题五: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实务操作和风险控制
专题六:并购过程的有效管理与有效并购成功的关键
专题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方式与投资管理模式及私募实务操作
专题八:中国式PE(风险投资):法律环境、实务操作与风险防范
专题九:特殊目的并购公司(SPAC)实务操作及其法律问题
专题十:上市公司市场化换股收购主要问题及案例分析
专题十一:上市公司资本运营与投融资策略
专题十二:企业上市战略的选择与上市实务操作
专题十三:IPO审核实务及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专题十四:创业板发行上市实务操作与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三、演讲嘉宾(排名不分先后,若有调整请以具体报到通知为准。)
胡景岩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
于  吉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
黄  明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研究员
卢永真   国资委研究中心资本市场部部长
关景欣   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邵春阳    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世界商事顶级律师
李志强   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颜学海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俞铁成   天道投资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庆伦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
Ian M. Oades  美国斯嘉马国际资本集团总经理
四、参加对象
各地商务局、经贸委、金融办、证管办、上市办及中小企业管理局、高新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外商投资促进机构负责人;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等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各产权交易所、投资银行、证券、创业投资公司、投资基金、风险投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等。
五、时间、地点
2008年7月12日?14日    杭州市(7月11日报到)
六、研讨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研讨会的代表须交纳研讨费2200元/人(含茶歇、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注册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注册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573187 
传  真:010?68577251
联系人:曹简 15811454572
网  址:www.lawforum.com.cn(神州法学大讲坛)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32315     联系人:赵老师
七、特别声明
为维护社会诚信,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及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开披露。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研讨班、论坛等,均属侵权行为。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http://www.cls.org.cn
 
附件: 报名注册表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二○○八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
2008 年企业上市融资与并购重组暨IPO审核实务
专题讲座报名注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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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住日期:2008年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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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二○○八年 月  日
备注:1、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至:010?68577251;
2、此表复制有效,并保存本文件。曹简 15811454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