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律师事务所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 2010-10-21 访问量:1,317
桂律协〔2010〕82号
关于组织参加律师事务所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将于10月24日至11月1日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高级研修班。届时金杜、君舍、大成、中伦、国洁、盈科、锦天城等十多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介绍管理经验,上海社科院等科研单位的学者介绍有关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研究成果,全国律协于宁会长莅临讲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培训对象:
执业律师,各律师所合伙人或管理人员优先
三、时间地点:
2010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10月23日前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
四、费用:
学费全免,其他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请于10月22日前将填写好的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律
师所管理》研修班报名表传真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
联系电话:0771?5865220(兼传真)
联系人:曾文海
广西律师协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文通过互联网发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培训Δ通知
抄送: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律师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10月21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