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选派律师参加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四期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 2021-08-05 访问量:2,385
桂律协〔2021〕46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由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中伦、金杜、大成等12家律师事务所主办的“西部律师研修计划”公益项目第四期研修班计划于今年拟定于2021年10月份在北京举办。根据项目安排,广西律师协会将择优选拔5名律师参加第四期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11月5日为培训时间,10月9日为报到时间。
(二)培训地点:北京市,具体报到和培训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报名和参训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是社会律师和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二)是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骨干,热心律师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志愿扎根西部工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在我区执业满3年(2018年8月以前领取律师执业证);
(四)能确保全程参加为期28天的研修课程,遵守研修班纪律;
(五)报名律师所在律所不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律所分所。
选拔作为广西参训人员的还应属于“新冠疫情”低风险地区并持有有效当地绿码,本人及共同居住人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史,报到时需持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
三、培训安排
培训由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组织安排,分为集中培训和到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务训练两个阶段进行。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费,参训律师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培训主办方承担。
五、报名要求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做好组织报名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报名(各市、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最多推荐1名),于8月27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和培训领域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gxlxpxb@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市‘西部律师研修计划’报名表”)。广西律师协会不接受律师个人报名。
(二)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遴选5名律师参训,并于9月3日前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参训人员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
附件:1.2021年“西部律师研修计划”报名表
2.2021年“西部律师研修计划”培训领域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