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16-03-28 访问量:3,524
中律教培[2016]第12号
各有关单位: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决定大背景下,未来破产案件将大量增加。破产案件涉及资产重组、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一系列关系,错综复杂,审理难度颇大。而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和解并称为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大程序。但重整案件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如何正确理解重整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在实务中恰当操作与管理重整案件,成为破产律师,特别是破产管理人的挑战之一。为推动强制清算案件类案件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系列司法解释及法律实施有关衔接的规范文件;另外“关联企业破产司法解释”出台在即,《破产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也在抓紧制定中。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探讨破产案件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及审判对策,提高破产重整、和解和清算的业务技能,指导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关联企业破产,规范破产管理人操作,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将举办“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二、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类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6年4月14日
会议时间:2016年4月15日—17日(三天全天学习)
会议地点:广州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4月8日
四、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29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余 洋
手 机:13691454029
传 真:010—65800711 在线QQ咨询:632873491
报名邮箱:yuyangedu@126.com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