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通使用网络微信立案的通知
时间: 2017-07-25 访问量:12,327
桂律协〔2017〕81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为减轻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因立案重复往返法院的不便,减少在立案大厅的等待时间,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给广西律师协会来函(青法函〔2017〕254号),称该院利用网络、微信的灵活和便捷,启动并优化了网络、微信立案平台,即日起向诉讼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开通青秀区人民法院官网立案服务、青秀法院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三个网络立案平台,并成立了网络、微信立案办公室,配备六人组成的后台管理团队,实行无窗口式的立案模式,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申请立案可通过上述平台完成。
来函称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在网上提交的立案申请材料经过网络、微信立案办公室登记审核。若材料齐全,网络立案团队将约定具体的立案接待时间,这样可以避免多次往返法院。网上立案具有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的便利性,使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在网络终端即可办理立案。如果立案材料不全,还可通过网络、微信立案平台进行咨询、补充和更正,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承诺在收到申请立案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答复。
请各单位及时将青秀区人民法院的来函精神传达给全体律师,使广大律师积极使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络微信立案平台办理业务。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联系人:徐柳萍,联系电话:0771--587196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7月25日
附: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官网网址:
http://qxqfy.chinacout.org/index.shtml或百度搜索“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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