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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有重大变化

时间: 2013-06-13      访问量:1,126

广西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有重大变化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广西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完成报名程序,不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我区报名人员必须在2013年6月16日至7月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 http://www.moj.gov.cn ),按照司法部审定的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不予补报。
    特别提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
    报名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使用可以网上支付的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务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24时。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区不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凡在我区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于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4日、15日。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公告》已刊登于2013年6月9日的《广西法治日报》,请考生认真阅读,做好各项报名材料的准备工作,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