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律师参加2017年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的通知
时间: 2017-07-31 访问量:3,314
桂律协〔2017〕83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香港律师会主办的“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2017”将于10月19—20日在香港举行,应香港律师会的邀请,广西律师协会拟选派5-8名青年律师代表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8月3日。
二、报名条件
(一)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开展的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律师事务所被评定为合格及执业律师被评定为称职的律师
(二)近三年(含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1972年以后出生(含1972年)。
三、报名方式
拟参加人员请于2017年8月3日24:00前将填写好的附件2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并同时报所属律师协会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广西律师协会将负担被选派人员的参会注册费,交通费及食宿费等自理。
(二)非协会选派人员如需参会的,全部费用自理。
(三)拟选派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邮箱:gxlxpxb@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