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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行政争议案件法律适用暨审判实务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 2012-03-19      访问量:1,683

中 国 法 学 会
 
中法培函[2012]7号
 
 
关于举办行政争议案件法律适用
暨审判实务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转型,行政争议案件呈现出数量、类型、涉及部门、涉及领域逐渐增多的趋势,尤其是当前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问题”的行政争议案件高发多发的情况,不仅使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和困难,也成为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因此,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权利,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保证。
        为加强我国行政法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探讨化解行政争议的思路、途径与方法,交流审理行政案件的新经验,提高有关人员处理各类行政争议案件法律适用能力,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行政争议案件法律适用暨审判实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及师资安排
专题(一)行政诉讼法修改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主讲老师:张世诚 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
专题(二)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运用及疑难问题解析
主讲老师:蔡小雪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
专题(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主讲老师:史学成 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博士
专题(四)《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的疑难问题和对策
主讲老师:法学院教授
二、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主管负责人、行政庭及研究室法官;各级政府法制办主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校及科研机构学者、教师。
三、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12年3月24日-26日   桂 林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3月16日,报到日期:3月23日星期五)
第二期 2012年4月14日-16日   长 沙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4月6日,报到日期:4月13日星期五)
(注: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费
会务费:1600元/人(含资料费),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联系方式 
1.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222050 62227510     联系人:彭顺  13683678169
传  真:010-62227510  62222050      E-mail: abcpeixun@263.net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周老师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各地法院、法制办、法学会协助组织相关单位的人员集体参加学习。
3.本次研修班由北京中培伟业文化交流中心协办。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我们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 http://www.cls.org.cn )上公开披露。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研讨班、论坛等,均属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66188780。
附件:报名表.doc
          日程安排.doc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