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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举办第二期证券发行上市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 2012-02-20      访问量:1,535

桂律协〔2012〕12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举办
第二期证券发行上市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
    现将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二期证券发行上市研修班招生简章》转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鼓励律师积极参加。根据《招生简章》规定,律师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统一报名可享受培训费八折的优惠,请有意向参加本次培训的律师于2012年2月29日前向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提交《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二期证?发行上市研修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广西律师协会将汇总后统一报名。
    为便于广西律师协会及时掌握律师参训情况,请参训律师于培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发放的结业证复印件寄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备案。
联 系 人:曾文海
联系电话:0771-5865220(兼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邮政编码:530022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本通知在广西律师网站 www.gxlawyer.org.cn 公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