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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服务团支招|面对假口罩 你该怎么办?

时间: 2020-02-14      访问量:802

        一场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打乱了我们喜迎新年的步伐。2020年的春节,最热门的年货变成了口罩,最亲切的问候语变成了“你买到口罩了吗?”。由于未能及时预警和恰逢春节放假,生产力大幅下降,疫情爆发以来全国范围防护口罩等医用资源严重不足,陷入一“罩”难求的地步,甚至连最需要口罩的医护人员都无法获得充足的口罩,各地医院频频向社会发出求援呼吁,普通市民买口罩更是难上加难。与此同时,有些人开始对口罩动起了“歪心思”。有的人利用贩卖口罩进行诈骗,让民众花费高价结果“罩”财两空,关于利用口罩诈骗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本公众号之前推送的《疫情当前擦亮眼,小心上当防诈骗》;有的人则在口罩的制作上偷工减料,让民众千辛万苦买到手的口罩成了 “假口罩”。本文就来告诉大家如何鉴别“假口罩”以及买到“假口罩”如何维权?


        如何鉴别“假口罩”



        近日来,各部门接到举报假冒伪劣口罩的电话数不胜数,作为普通市民,面对“假口罩”,我们该怎么做?首先,我们应当仔细鉴别到手的口罩到底是不是符合标准的口罩。


        1、官网查询

        我们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在医疗器械查询处输入上述的注册证编号进行查询。

        (1)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nmpa.gov.cn



        (2)点击医疗器械查询,根据你买的产地,选择是国产器械还是进口器械。



        (3)输入注册证编号,也就是带有X械注准+201XXXXXXXX那段。



        点进去主要看两个地方,一个是产品名称。如果显示是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那么就可以放心使用,若不含“医用外科”字样,像写着“一次性无纺布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普通医用口罩”等不含外科字样的,都不属于官方推荐的医用外科口罩之内,医用不代表外科医用。第二个是看生产标准。医用防护口罩(KN95/N95)生产标准是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标准号是:YY0469-2011,而其他防雾霾标准是GB2626—2006,一般工业级防护口罩也可以防止飞沫。


        2、资质鉴别

        为了帮助鉴别自己的口罩是否属于具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口罩,百度推出了“医用口罩查询”功能,我们可以通过网页或者百度app搜索“医用口罩查询”,并输入买到的口罩信息来查询是否为国家备案的医用口罩。



        3、外观鉴别

        许多口罩还可以从外观上进行鉴别,例如针对3M口罩的识别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闻味道,3M口罩没有任何异味,只有活性炭口罩有淡淡的活性炭的香味,橡胶带都没有味道。

        (2)看标识,3M标识区别较大,正品3M口罩字体比较靠近,而假货看着比较松散,并且可以用手将其抠掉。



        (3)看印刷,3M口罩都是由激光打印,打印痕迹呈45度斜角,而假货是油墨印刷,往往有油墨不均匀的痕迹,墨点为圆形。


        (4)按压口罩金属片,真3M口罩上的金属鼻夹做得很细致,用它鉴别真假非常方便,看它边缘的弧度,假的是完全多边形的。


        (5)辨别LA标志和QS认证,非国产口罩,只要是正规进口的,一定要有LA认证,国产口罩,不管是国内用还是用于出口,都一定要有QS和LA认证。


        目前,各大新闻媒体和公众号都刊登了鉴别各类口罩的文章,大家在收到口罩后可以根据口罩的类型自行查询,本文不再一一赘述。


        4、网店鉴别

        由于在网店购买口罩时无法看到实物,因此网购成为了最容易购买到“假口罩”的途径。且网上贩卖的问题口罩数量多、查处难度大。目前阿里巴巴针对此情况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并对相关的“问题店铺”进行了公示,我们在购买时可以予以对照。


        此外,民众也自发地将自己遇到的“问题店铺”公布上网。我们在网店购买口罩之前可以先予以对照,避免踩雷。



买到“假口罩”如何维权



        经过鉴别,发现自己买到的口罩确实属于问题口罩后,下一步就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许很多人买到“假口罩”后便自认倒霉;也有的人认为在当前口罩紧缺的情况下假的总比没有好,便不再追究。但是这样的行为不仅助长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还可能令他人纷纷效仿,让守法的生产厂家寒心。而且,劣质口罩基本都不符合相应的生产标准,生产过程没有配置消毒、无菌生产线,不仅工艺粗糙且滤材劣质,过滤性能均未达标,消费者如果佩戴这种劣质口罩不仅无法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还可能导致健康受到损害。因此,勇敢维权不仅为了自己,更为了净化市场环境,在这场抗疫之战中发出自己的声音。


        1、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货、换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因此,消费者在发现口罩不符合质量标准后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要求商家退货、换货。


        2、向商家要求以口罩价款的三倍金额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在发现购买到的口罩与商家描述的严重不符,存在欺诈行为时,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口罩价款的三倍价款,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可要求商家赔偿五百元。

特别提醒,在购买口罩时,一定要向店员索要购物小票并保留好。如果小票确实已经丢失,也可以尝试提供银行卡、会员卡等消费记录予以证明。


        3、拨打1231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电话进行投诉

        我们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在接诉后,12315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会立即将情况转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会通过电话与消费者进行联系。此时,消费者便可以将购买口罩的时间、地点、消费凭证告知工作人员,等待工作人员的处理。


        4、12315小程序投诉

        我们也可以通过微信进入12315的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具体方法是在微信搜索小程序12315,点“我要投诉”,选择地点,然后填写投诉对象的名称、地址,并按照流程注册,实名制验证。最后可以上传支付凭证、口罩照片等相关证据,等待工作人员的处理。



        5、网购平台投诉

        目前网购口罩的平台主要为淘宝和天猫,笔者就主要介绍在以上两个平台的投诉方法。


        (1)淘宝平台投诉

在淘宝上购买到假口罩后,可以先通过阿里旺旺与商家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保留协商记录。然后进入购买商品页面,点击页面的右上角,选择“我要反馈”,然后选择“我要举报”,简要的描述认定为假货的原因,随后将购买凭证、假冒的证据及与商家协商未果的聊天记录上传,淘宝客服一般会在6天内予以答复。



        (2)天猫投诉

在天猫上的投诉与淘宝类似,也是通过商品页面的右上角进入意见反馈。但是对于商品和商家的投诉需要通过拨打天猫客服电话进行。



        6、报警处理

        目前,各公安机关正严厉整治与疫情相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制造、销售假冒伪劣的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的行为就属于其中的重点打击对象。消费者们可以将制假、售假的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追踪,深挖细查,捣毁制假窝点,从根本上消灭制假的源头。


        生产、销售“假口罩”将面临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行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对于制假、售假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问题口罩”还有可能触犯刑法,这一行为可能触犯以下罪名: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解读:根据以上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即可构成本罪,除可能被判处监禁刑外,还将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本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


        (2)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前款规定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律师解读:由于口罩属于医疗器械,如销售“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口罩,则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本罪行为对象是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本罪名是为了保障国家对医用器材的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为了保护多数或不特定人的健康权、生命权而设立。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最大区别在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需要达到“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但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只要达到“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的标准,则没有销售金额的要求,甚至可以说,哪怕只生产、销售了一个口罩,都有可能构成犯罪。


        (3)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律师解读:在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同时,很有可能同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因为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的厂家为了能够收取与正规厂家同等的价格,往往会在生产的产品上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销售者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但为了获得利益仍然继续贩卖,就会同时构成两种罪名,这类一种行为触犯两种罪名的情形,属于想象竞合犯,原则上会择一重罪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就可能构成犯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就可能构成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生产、销售的口罩已经经过了合格的生产流程,生产出来的不是伪劣产品,但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品牌的,仍然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


        疾控专家指出,目前对付新型冠状病毒所知最有效的防护办法,就是“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因此,口罩已经成为了人民的生命防线。而制作、生产假冒伪劣口罩,将可能对生命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为疫情防控带来极大的风险和挑战。市场监管部门及司法机关正在严厉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在疫病之下顶风作案,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口罩的行为,势必面临法律严厉的制裁。


        小小的口罩背后所承载的是你我的生命防线,是人民对社会的信任。每个人对于法律与良心的坚守,便是对抗击疫病的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