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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刑事辩护(西南)论坛的通知

时间: 2012-04-06      访问量:1,468

中 国 法 学 会
 
中法培函[2012]23号
 
关于举办2012刑事辩护(西南)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刑事辩护是最具挑战性、最有成就感的律师业务,因而也是律师综合业务水平和实战办案能力要求最高的律师业务。为全面提升律师的辩护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刑事诉讼法》的通过为契机,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在四川省律师协会及“为你辩护网”的大力支持下,定于今年5月份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2012刑事辩护(西南)论坛。论坛特别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知名专家系统解读《刑事诉讼法》,同时还邀请了部分全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采取丰富活跃的教学研修形式,从讲座、研讨、模拟法庭等多角度剖析当前刑事辩护的困难、探索解决的途径,悉心传授刑事辩护技能与技巧。为作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2年5月19日-21日 成 都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5月11日,报到日期:5月18日星期五)
二、参加对象
各地律师协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及骨干律师。
三、内容及师资安排(见“附件2”)
四、费
会务费:1000元/人,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联系方式
1.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报名:010-62224628  62224631        联系人:康红
传真报名:010-62224703   62224729        E-mail: abcpeixun@263.net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周老师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收到报名后将提前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地方律协协助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集体参加学习;
3.参加本次论坛学员将获赠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价值2000元的课件光盘一套;
4.本次论坛由北京中培伟业文化交流中心协办。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为维护社会诚信,我们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 http://www.cls.org.cn )予以公布。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研讨班、论坛等,均属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66188780。
附件2日程安排.doc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