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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锐、黄蕙、刘素莲等3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柳州市律师协会,2011.12.12)

时间: 2011-12-12      访问量:1,420

黄锐、黄蕙、刘素莲等3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
(柳州市律师协会,2011.12.12)
 
 
    实习律师黄锐,男,实习证号为20031006110032,自2010年7月8日起至2011年7月7日止在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黄锐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蕙,女,实习证号为20031011210046,自2010年11月8日起至2011年11月7日止在广西宝洁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宝洁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黄蕙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刘素莲,女,实习证号为20031002210004,自2010年02月26日起至2011年02月25日止在广西桂中天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桂中天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刘素莲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柳州市律师协会对黄锐、黄蕙、刘素莲等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1年12月9日对上述3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3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柳州市律师协会对上述3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1年12月12日起至2011年12月11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柳州市律师协会或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举报电话:0772-2813028/0771-5865220。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