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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证据专门审查与运用律检同堂培训——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1年第17期业务培训在万益所举行

时间: 2021-12-10      访问量:8,242

        2021年12月10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1年第17期律师业务培训在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举行。本次培训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邹友开展《法医学证据专门审查与运用》专题授课,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化冰律师主持。为积极响应科学防护疫情的号召,本次讲座采取云课堂培训形式,共1151名律师和50余名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同步参加培训。

邹友主任授课

        邹友主任从刑事案件的死因问题与审查要点切入,强调审查鉴定意见证据要做到“一解读、三核实、五评判”。通过复盘公开案例,围绕死因问题的审查,尤其是死亡诱因、介入因素等律师特别关注的要点展开深入剖析。同时,通过回顾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的视频资料、相关案件影像资料展示,分别就损伤问题、伤情问题的审查进行详细讲解。

邹友主任指出,在刑事司法实务中运用法医学证据要注意防范三个误区,即“迷赖鉴定意见、轻视外部证据、忽视行为证据”,指出应当树立“专门审查判断、相互印证判断、综合推定判断”的三大理念。此外,邹友主任还在培训中分享了自己作为专家证人出庭的经验,针对专家证人出庭运用于刑事审判中的机遇与挑战提出了应对建议。

周化冰副主任主持培训

        本期业务培训进一步推动了检察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同时也是一次成功的律检同堂培训。邹友主任在授课中分别就死因问题、损伤问题、伤情问题详细地传授了审查的要点,并结合大量的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参训律师深受启发,有助于律师在庭审中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的质证。特别是念斌案充分说明了纠正一起错案,不用靠亡者归来,或真凶呈现,仅靠律师辩护、靠专家辅助人对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就可获得无罪的结果。最后,周化冰律师表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广大律师同行要着力于从法医学证据审查中发现突破口、借助外脑,与专家辅助人共同努力进行有效辩护,帮助法庭查明事实,防止冤假错案,从根本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培训现场

文:黄鳞、李好

图: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