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学习宣传陈贤律师先进事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7-12-28 访问量:2,331
各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中心),各市律师协会:现将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学习宣传陈贤律师先进事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开展学习宣传陈贤律师先进事迹活动,并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律师队伍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法律援助人员、“1+1”法律援助志愿者,以陈贤律师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奋力拼搏,推动律师事业和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法律援助工作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