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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区直律师事务所 警示教育工作会议

时间: 2019-12-10      访问量:1,799

区直律师事务所警示教育工作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切实贯彻落实司法部有关会议精神,2019年12月8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区直律师事务警示教育工作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杜恒年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主持。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杜恒年讲话

        会上,杜恒年副厅长就区直律师事务所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吸取发生在我区的个别律师违法违纪问题的教训,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他指出,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结合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提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及时部署,研究细化适合各律所特点和实际的具体工作措施,在区直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二是要抓重点,切实找准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要敢担当有作为,从严要求,管理好广大律师,不要避重就轻,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加强对本所执业律师的管理工作,避免出现管理漏洞。三是明确和压实教育管理责任。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发展和管理工作。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有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考虑问题要周全、长远,同时要充分发挥合伙人的作用,将责任分担、明确、压实,共同为律师事务所发展出谋划策。要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使全体律师明规矩,知敬畏,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切实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原因,针对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提出的“五个方面问题”进行查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他强调,各律师事务所要以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教育广大律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明确“为谁执业、为谁服务”“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等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执业活动中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广西律师协会

秘书长黄都恒主持会议并通报情况

        会上,黄都恒处长通报了有关案件情况和自治区纪监委的工作要求。同时解读了《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