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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参加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二期研修班人员的通知

时间: 2019-04-12      访问量:5,625

        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参加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二期研修班的通知》(桂律协〔2019〕20号)精神,经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申报、律师事务所推荐,市级律师协会审核,广西律师协会决定选派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卢高明、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郑聪、广西金飞律师事务所史芸、广西通途律师事务所练靖华、广西弘生联合律师事务所彭华5名青年律师参加由北京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仲伦、金杜等12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的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二期研修班。
          (联系人:黄  鳞、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