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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与马来西亚律师楼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4-09      访问量:2,231

桂律协〔2018〕36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化广西律师界与马来西亚律师界之间的交流合作,搭建广西律师事务所拓展涉外法律业务平台,根据2016年11月广西律师协会与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签署的《律师培训交流合作协议》,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将于2018年4月24日访问广西律师协会,并计划组织马来西亚10家律师楼与广西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请各市律师协会组织有意愿与马方律师楼签订合作协议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并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广西律师协会,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gxlxywb@126.com。有意愿的区直律师事务所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报名。广西律师协会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向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提交签约名单。签约名单及协议签订的其他事项将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4月8日

        (联系人:吴岚南,联系电话:0771—5865329,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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