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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获授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 2019-12-06      访问量:1,850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全国妇联近日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19】38号文件),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996个先进集体和995名先进个人。其中,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是全国17个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文件内容


        同望人立足律师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服务机构网络化优势,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出资设立 “广西同望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成立于2016年3月,是广西首家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的常设社会公益服务机构,以同望所为依托,在南宁、柳州、钦州和梧州等区内主要城市设立有服务站点,以关爱女性、孩童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为主要使命。新华网、凤凰网、中新网、广西电视台、南国早报等20余家主流媒体纷纷给予宣传报道,产生了非常良好的积极影响。
        二是有效管理和运行“广西同望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各服务站点秉承“专注婚姻家事、服务千家万户”宗旨,经常主动会同所在城市的司法、妇联等部门深入社区联合开展婚姻家事法律宣传和教育活动,努力维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目前,同望所共有9名律师受聘担任广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据不完全统计,该中心各服务站点近三年来到妇联值班350余人次;走进社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30余场,编印并免费向民众赠阅《婚姻家事法律法规手册》2300余册;开通“同望婚姻家事中心” 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面向社会举办以妇女权益保障、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为主题的法律讲座15场。此外,同望所还专门购买了汽车一辆,以流动“法律大篷车”的方式,不定期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同望人的上述积极举措,充分体现了律师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和温暖。

▲启动仪式现场


        三是积极参与立法修法,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献言献策。同望所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拥有一支以3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2名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为核心的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队伍。应自治区妇联邀请,指派立法团队成员参加“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议案”座谈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指派立法专家参与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论证。2016年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护理假25日,且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此外,同望所还积极支持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在“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EPC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望所就由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部派出多名高级合伙人组成服务小组,从招投标阶段开始为项目提供了全过程法律服务。


▲咨询现场


        妇女是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同望人将继续努力。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