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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颁发2019年第二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结业证书的通知

时间: 2019-06-12      访问量:3,609

桂律协〔2019〕56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2019年第二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场培训的综合考评工作已经结束,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为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获得结业证的条件
        (一)现场集中培训表现综合评定为“合格”(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已经取得网络培训结业证书。
        二、结业证颁发方式
        广西律师协会计划于2019年6月25日前,统一将结业证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寄往各市律师协会。请参训人员凭实习证(或身份证)及网络培训结业证书到所属律师协会领取结业证。因快递送达各市律师协会时间不一,领证前请先咨询所属律师协会(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区直律师事务所的参训人员直接到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领取。
        三、注意事项
        (一)参训人员如对现场集中培训综合考评成绩有异议的,请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提交书面复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二)现场集中培训综合考评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参训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具体时间、地点将于6月28日前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另行通知。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应于补考前3个工作日向广西律师协会提交书面材料报备,否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
        因违反《学员考勤、请假制度》《考试纪律》规定中“培训无效”情形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参训人员不能参加补考,拟申请律师执业需重新参加集中培训。
        经补考仍被评定为不合格或放弃补考的人员,拟申请律师执业需重新参加集中培训。
需重新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请注意查看广西律协网站通知和培训期间的班级微信群、QQ群信息,广西律师协会不再单独逐个通知。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黄鳞、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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