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共同举办2020年度“优秀原创普法短视频”展播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0-05-08 访问量:2,995
桂律协〔2020〕29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疫情发生以来,广西律师积极录制疫情普法视频,向社会大众开展普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提升普法影响力,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广西律师协会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决定共同举办2020年度“优秀原创普法短视频”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参展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全区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
(二)条件
1.政治素质高。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遵纪守法,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四、奖励方式
(一)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凡获奖的参展者,均可以与《法律讲堂》栏目签订合作协议,获得在栏目新媒体集群推广的机会,提升在业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法律讲堂》栏目还将不定期举办相关培训活动,邀请优秀媒体人对签约者进行培训,提高签约者的创作水平。
五、评审机构
由广西律师协会与《法律讲堂》栏目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广西律师协会与《法律讲堂》栏目相关人员组成。
六、评选办法
(一)2020年5月21日至31日,广西律师协会与《法律讲堂》栏目从所有参展作品中选出20个左右入围的优秀作品。
(二)2020年6月上旬,《法律讲堂》栏目新媒体集群(包括但不限于央视频、CCTV法律讲堂、CCTV法律讲堂+、新浪微博、抖音、好看视频、哔哩哔哩、微视等平台)与广西律师协会新媒体平台同步播放初选入围的短视频,并且由网友对作品进行投票。
(三)展播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视频播放量、传播率、点赞评论数等对参与视频进行综合评定。
七、参评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原创,应对法律解读准确无误,时长在1至3分钟以内,契合“提升普法影响力,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主题,风格不限,鼓励创新。
(二)作品须为横视频,视频要求画面清晰,视频格式为MP4/MOV。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重视本次视频展播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参评。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作品参评费。
(三)所有展播短视频版权归《法律讲堂》栏目、广西律师协会、参展者三方共同所有,参展者注意保留视频原素材,《法律讲堂》栏目有权对短视频进行二次加工。
(四)请参展者将作品、报名表(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一并发送至投稿邮箱,作品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原创普法短视频+作品名称+创作单位(个人)名称”。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部。
联系人:潘文君、唐燕敏
联系电话:0771-5866327
投稿邮箱:gxlxxcb@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