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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福盛等11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2016.6.24)

时间: 2016-07-01      访问量:2,429

      实习律师韦福盛,男,实习证号为20021505110016,自2015年5月22日至2016年5月21日在广西大航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大航律师事务所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韦福盛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韦福盛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韦杰才,男,实习证号为20021505110024,自2015年5月22日至2016年5月21日在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韦杰才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韦杰才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农丹蕾,女,实习证号为20021410210066,自2014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2日在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农丹蕾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农丹蕾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覃晨,男,实习证号为20021501110003,自2015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7日在广西新鸣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新鸣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覃晨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覃晨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钟建华,男,实习证号为20021408110051,自2014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19日在广西崇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崇泰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钟建华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钟建华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芳莲,女,实习证号为20021406210041,自2014年6月6日至2015年6月6日在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黄芳莲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黄芳莲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耿东祥,男,实习证号为20021506110035,自2015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7日在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耿东祥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耿东祥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罗丹丽,女,实习证号为20021505210023,自2015年5月22日至2016年5月21日在广西金益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金益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罗丹丽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罗丹丽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陆冰,女,实习证号为20021411210077,自2014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2日在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陆冰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陆冰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蒙忠千,男,实习证号为20021506110033,自2015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7日在广西律昌律师事务所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律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蒙忠千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蒙忠千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蔡小丽,女,实习证号为20021505210019,自2015年5月22日至2016年5月21日在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蔡小丽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蔡小丽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南宁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南宁市律师协会对上述11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6年6月24日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11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南宁市律师协会对上述11名实习人员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日,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南宁市律师协会或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