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8-03-13 访问量:3,114
桂律协〔2018〕19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律发通﹝2018﹞9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律师进行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