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第十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通知
时间: 2017-08-23 访问量:1,646
桂律协〔2017〕93号
南宁市、崇左市、区直有关律师事务所及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7年8月25日对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期满一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广西律师协会提交了完整实习期满考核材料的10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8月25日(周五)上午分2个时段进行,每人面试所需时间大约20分钟。
本通知公布的面试安排时间仅为面试考核人员候考时间,具体面试时间根据当天实际情况确定。
二、面试地点
广西律师协会小会议室(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三、面试人员
2017年第十二期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应持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身份证于本通知公布时间段前10分钟到场签到。未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达的面试人员,不再安排参加当次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公布。
(二)参加面试人员应当尊重考官、遵守考场秩序,现场各项表现都将计入考核内容。
(三)面试考核结果将于考核结束后7日内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工作人员黄鳞、李静,联系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