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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谢军律师协会个人会员资格终止的通知

时间: 2021-07-14      访问量:3,642

桂律协〔2021〕41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2021年6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依法对谢军(男,1975年12月28日出生,广西万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0010895188,执业机构住址:南宁兴宁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1501)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章程》第五条关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为本会的个人会员”的规定,谢军的广西律师协会个人会员资格自2021年6月30日终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