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培训信息

培训信息

关于组织会员参加《行政强制法》实施中争议问题评析暨依法行政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5-03-25      访问量:2,301

桂法会通〔2015〕6号
 
关于组织会员参加《行政强制法》实施中争议
问题评析暨依法行政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法学会,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了积极效应,但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需要澄清和解决的模糊问题、突出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辨析和解决,既关系到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适用和完善,也关系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能力的加强和提升。
    为帮助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行政强制法》,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举办《行政强制法》实施中争议问题评析暨依法行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及依法行政对行政人员的要求
3.当前依法行政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及其发展路径(结合执法实际)等
4.执法依据、技巧及典型案例分析等若干问题
5.《行政强制法》实施中“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的认定问题
6.《行政强制法》实施中加处罚款实施程序问题
7.《行政强制法》实施中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及期限问题
8.案例解析
二、主讲专家
杨伟东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
王  勇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邹  杨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三、培训方式
采取课堂授课、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现场互动交流。
四、时间及地点(共两期)
第一期 2015年4月11日-4月17日厦门(报到日期:4月10日)
第二期 2015年4月18日-4月24日西宁(报到日期:4月17日)
五、培训对象
各行政机关单位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宣传工作者。
六、培训费用
培训班收费标准为1480元/人。食宿自理,统一开具报销票据。
七、报名方法与联系人
1.请第一期的参加者在3月30日之前、第二期的参加者在4月6日之前将报名表发传真并发电子邮件到广西法学会并注明“参加研讨班”。传真:0771-6119298;电子信箱:5877367@163.com。(注意:请参加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再作订票事宜。)  
2.联系人:廖子慧   0771-6119298、15177193415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