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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东盟法律实务培训班地点及公布参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4-07-31      访问量:1,851

关于变更东盟法律实务培训班地点及公布参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业务、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
    广西律师协会原定于2014年8月2日-3日在南宁市景都大酒店举办的《东盟法律实务培训班》,因故变更到广西凯宾皇冠大酒店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4年8月2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培训地点:广西凯宾皇冠大酒店5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98-1号<南宁书城旁>)。
    二、参加人员
    广西律师协会根据各律师事务所人数规模和报名实际确定了可参训人员名单,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参训人员名单及座位安排表》。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为保证培训期间的良好秩序,请各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每节课开课前10分钟入场完毕。
(三)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要保证出勤,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不能无故缺席和随意换座,工作人员将根据座号对参训人员进行考勤登记。如确需请假必须提前向广西律师协会提交书面请假条和证明材料(8月1日11:00前提交至广西市律师协会)。旷课、迟到、早退的律师,参训课时按照考勤人员现场登记的出勤情况记录课时。
(四)会场附近停车场地有限,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培训地点。
 (五)参训人员请自备饮用水。
 
  
(联系人:曾文海,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