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雯文、王德正等8位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柳州市律师协会,2013.12.2)
时间: 2013-12-02 访问量:2,124
邓雯文、王德正等8位名同志
实习期满考核公告
(柳州市律师协会,2013.12.2)
实习律师邓雯文,女,实习证号为20031206210051,自2012年 6月18日起至2013年 6 月17 日止在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邓雯文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王德正,男,实习证号为20031211110071,自2012年 10月10日起至2013年 10 月09日止在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王德正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钟阳,女,实习证号为20031209210065,自2012年 9月7日起至2013年 9 月06日止在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钟阳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廖?,女,实习证号为20031210210072,自2012年 10月10日起至2013年 10月09日止在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廖?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罗厚华,男,实习证号为20031208110062,自2012年 8月14日起至2013年 8 月13日止在广西鹏程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鹏程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罗厚华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赵辉,女,实习证号为20031207210055,自2012年 7月16日起至2013年 7 月15日止在广西鹏程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鹏程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赵辉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何皓,男,实习证号为20031210110074,自2012年 10月25日起至2013年 10 月24日止在广西红盾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红盾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何皓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李庆誉,男,实习证号为20031206110048,自2012年 6月15日起至2013年 6 月14日止在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李庆誉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柳州市律师协会对上述8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3年11月29日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8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柳州市律师协会对上述8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3年12月2日起至2013年12月11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广西律师协会或柳州市律师协会反映。 举报电话:0771-5865220/0772-2813028。
二0一三年 十二 月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