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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在南宁正式开班

时间: 2007-07-25      访问量:1,531

10月24日,全区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在南宁正式开班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蒙平友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仪式由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启春主持

全区各市司法局领导、律师科科长、律师协会会长以及区直、南宁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10月24日,全区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在南宁正式开班。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蒙平友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仪式由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启春主持。

  蒙平友在讲话中指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要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培训、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党员律师的培训和分类培训等,要把律师培训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律师培训制度,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管理,规范律师培训活动,改进培训方式和方法,实现律师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

  蒙平友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优势,总结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参与调解工作等方面的经验,推动律师工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将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引导律师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要务,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蒙平友最后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律师工作摆在司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关心爱护律师,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利,为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胜利召开,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培训班期间,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刘晰就树立正确的律师执业精神和加强律师行业自律作专题报告,部分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围绕本单位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此次培训班由自治区司法厅主办,为期两天。全区各市司法局领导、律师科科长、律师协会会长以及区直、南宁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