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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支招|疫情防控期间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解析​

时间: 2020-02-17      访问量:748

        在全民动员,防疫抗疫的大背景下,各行各业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城市封锁,企业关门,工厂停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次抗击疫情带来的重大影响之一便是违约风险的增加,无论是做生意的商人,还是接受订单的工厂,都有可能面临着合同无法履行而导致的违约风险,这不仅对个人和企业造成利益损害,更是影响到国家经济的秩序的稳定。

        针对这一情况,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表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何谓不可抗力?在当下如何为我们保护合法权益?且听我向您道来。

        (一)何为不可抗力?

        在法律上,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世界各国民法中通常把不可抗力作为一个免责事由,我国的民法也不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通常来说,常见的不可抗力情形包括: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瘟疫,也包括社会活动,如罢工、暴乱、军事行动,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封锁城市,本次疫情以及为抗击疫情采取的强制措施,便是典型的不可抗力。

        (二)如何运用不可抗力解决争议?

        首先,不可抗力是一种免责事由,用于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因合同违约或者解除产生的违约责任。

        其次,不可抗力是一种法定免责事由,不管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均可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免责。

        最后,当发生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时,可先行向合同相对人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意见,协商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解除的事宜,如协商不成,可以交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判决。

        三)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首先,不可抗力免责,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形,而是针对本来可以履行,但是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如果合同义务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履行,就不能适用不可抗力免责事由。

        例如买卖合同中,具有支付货款义务的一方,虽然现在是疫情特殊时期,但是支付货款是可以通过转账等手段实现的,并不受到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当对方已经交付货物后,就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再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如出租人已经提供了房屋,承租人便有义务支付房租,即使承租人因为政府政策的原因无法顺利使用房屋,也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支付租金的义务。

        其次,若违约发生在不可抗力事由产生之前,即使事后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也会导致合同义务无法履行,也不能因此免除违约责任,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在疫情爆发前已经因延迟交货产生了违约责任,疫情爆发后,由于城市封锁,客观上卖方也因此无法交货,但是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卖方的违约责任,因为违约责任已经先于不可抗力因素产生,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违约责任,自然不能用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来进行免责。

来源:河池市律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

供稿:广西桂臣工律师事务所

作者:卢星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