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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支招|疫情期间,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是否适用退一赔三?

时间: 2020-02-17      访问量:797

问题提出

       疫情期间,商家明知是假冒伪劣口罩仍销售,是否适用退一赔三?

相关规定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退一】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赔三】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二倍惩罚性赔偿】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损失】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事法律纠纷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020年2月10日)。

       12、疫情防控期问,经营者明知口罩等防疫用品系假冒伪劣产品而向消费者销售的,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其他受害人或者亲属要求经营者支付所受损失二倍以下惩罚性赔偿的,依法全额予以支持。

律师意见

       疫情期间,商家明知是假冒伪劣口罩仍销售的,适用退一赔三。

       如果消费者因为使用假冒伪劣口罩,而感染新冠肺炎,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其他受害人或者亲属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并支付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律师建议

       对于消费者,在疫情防控期间,选择对病毒防护切实有效的口罩,才能真正保护自己,对社会负责。

在购买口罩时,应注意什么?

       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尽量避免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购买;

       2、看包装,商品信息是否完整,是否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商标、执行标准 、规格等,否则就是“三无产品”;

       3、看打印,假冒伪劣商品的油墨多是印刷,一摸就掉;

       4、看做工,假冒伪劣产品做工多粗糙,边缘会有毛茬儿等;

       5、闻气味,真产品没有任何味道,假冒伪劣产品会有刺鼻的味道;

       6、亲验证,通过生产企业官网、扫描二维码等方式验证产品的真伪。

       买到假冒伪劣口罩怎么办?

       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口罩后,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或打12315进行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广西律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

供稿: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

作者:韦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