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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服务团支招|建议完善褒奖医护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制度

时间: 2020-03-04      访问量:996

        从2003年的非典到2019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从汶川大地震到“8.12”天津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每当灾难降临,冲在第一线的永远有被称为白衣天使的医护人员。据不完全统计,有13万多医务人员参加了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其中投入四川灾区的医疗卫生人员近10万,4000多名医护人员参与天津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抢救。医护人员与部队、武警、公安在灾难中的贡献难分伯仲。社会上每逢此时也不吝各种赞美之词。在汶川大地震中,中国人寿总公司就曾向一线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医护人员提供每人二十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也从侧面体现了医护人员的贡献。

        2003年非典疫情结束后,从全国到地方,都做出了关于表彰卫生系统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在全国层面,由当时的卫生部、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决定授予王力宇等500名同志“全国卫生系统抗击非典先进个人”称号。预计新冠肺炎疫情结束之后,也会表彰一批医护人员。

        纵观这些荣誉,模范、先进、立功、烈士等等,没有一项荣誉是专属于医护专业技术人员的,突出不了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特性,这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设计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具体有五种情形。《护士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可见,《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表彰或者奖励过于笼统含糊,而《护士条例》规定的白求恩奖章又仅限于护士独享。

        由于缺乏制度性的安排,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发生了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做法。公安部很快追授6位抗疫中过劳突发疾病去世的民警为二级英雄模范称号,不仅享受因公死亡待遇,还获得意外身故保险赔偿。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辉因劳累过度、突发心梗抢救无效不幸逝世,他很快就被湖南省多部门追授荣誉称号。比较之下,在抗疫中去世的医生目前没有一人能享受到这种待遇。对医护人员的关照只有一个临时性文件即国务院转发三部门的《关于改善一线医护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护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即使有这个文件,医护人员的待遇也与公安民警有明显差别。

        为了完善我国褒奖医护人员的制度,特别是匹配医护人员在在抢险救灾的贡献,突出行业的特性,提出以下建议:

        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创设医护人员独享的荣誉称号:一是调整白求恩奖章授予对象,用于表彰在国际医疗援助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医师和护士;同时设立白求恩纪念章,用于表彰参与国际医疗援助的其他医师和护士;二是创设白衣天使终身成就奖,用于表彰如钟南山等终身致力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医师和护士;三是创设仁心奖章,用于表彰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师;四是创设仁心特别纪念章,用于表彰所有参加抢险、救灾、抗疫的医师;五是创设博爱奖章,用于表彰在职业道德、科学研究、抢险救灾抗疫、扎根边疆少数民族以及基层等方面突出贡献的护士,六是创设博爱特别纪念章,用于表彰所有参加抢险、救灾、抗疫的护士。


        二、医护人员荣誉奖章一般每五年评授一次,遇到抢险救灾抗疫情形则单独授予(白衣天使终身成就奖章除外)。评奖原则为有适格者则评,无适格者则不评。荣誉纪念章遇到抢险救灾抗疫情的情形时授予。获得白衣天使终身成就奖章者,享受国家级劳动模范待遇;获得其它奖章者,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获得特别纪念章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职称评定和职级晋升时享有优先权。


        三、参照从优待警制度,在《医师法》《护士条例》中增加强制性条款,医院、卫生院等医疗单位必须为在一线工作的医生和护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预算中单列医护人员参加抢险救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支,免除医护人员后顾之忧。


来源:柳州市律师协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
供稿: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
作者:乔耀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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