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培训信息

培训信息

关于再次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2009年度业务补训的通知

时间: 2010-07-05      访问量:1,285

 

 

 

 

桂律协〔2010〕52号

 

关于再次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2009年度业务补训的通知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2010 年7月7日 至9日对未完成2009年培训任务的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补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训时间

7月7-8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5:30-18:00,7 月9日 下午15:30-18:00。

二、补训地点

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培训课时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请未完成2009年培训任务的律师按时参加,如果因故不按时参加讲座,而未到达课时要求的,将不再安排补训。

 

附件:未完成2009年度培训任务的区直所律师名单补训名单.xls

 

                ?一?年七月五日

    (联系人:曾文海、黄鳞,联系电话:0771-586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