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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荣凯、奚秀奉、黄爱芳等18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广西律师协会第42期,2016.4.1)

时间: 2016-04-07      访问量:3,334

      实习律师蒙荣凯,男,实习证号20111404110007,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入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所实习。现蒙荣凯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奚秀奉,女,实习证号20111404210008,自2014年4月15日起进入广西凌盛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奚秀奉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凌盛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爱芳,女,实习证号20111411210027,自2014年11月5日起进入广西凌盛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黄爱芳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凌盛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梁梦姬,女,实习证号20151307210010,自2013年7月7日起进入广西恒聚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梁梦姬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恒聚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乃勇,男,实习证号20011410110120,自2014年10月13日起进入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黄乃勇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珊珊,女,实习证号20011409210111,自2014年9月22日起进入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黄珊珊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张鹤影,女,实习证号20011407210075,自2014年7月1日起进入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实习。现张鹤影同志实习期满,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周璟娆,女,实习证号20011404210023,自2014年4月18日起进入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周璟娆同志实习期满,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方平,男,实习证号20011404110030,自2014年4月28日起进入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方平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张潇,女,实习证号20011403210009,自2014年3月21日起进入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实习。现张潇同志实习期满,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陈炎坤,男,实习证号20011409110113,自2014年9月30日起进入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陈炎坤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梁昭龙,男,实习证号20011404110036,自2014年4月30日起进入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梁昭龙同志实习期满,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钟锋,男,实习证号20011410110123,自2014年10月20日起进入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钟锋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高卓静,女,实习证号20011308210087,自2013年8月22日起进入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实习。现高卓静同志实习期满,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江舟,男,实习证号20011410110125,自2014年10月20日起进入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江舟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蒋冰,女,实习证号20011410210117,自2014年10月13日起进入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实习。现蒋冰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杨新旺,男,实习证号20011410110126,自2014年10月20日起进入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杨新旺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王英坤,男,实习证号20011404110035,自2014年4月30日起进入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实习。现王英坤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西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对上述18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6年4月1日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18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对上述18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6年4月7日起至2016年4月16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举报电话:0771-5865220。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