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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公司法》修订、《公司法》司法解释适用的新动向、股转转让及公司章程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邀请函

时间: 2014-05-15      访问量:1,846

中国法律培训网
 
中法培字[2014]12号
关于举办“《公司法》修订、《公司法》司法解释适用的新动向、股转转让及公司章程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邀请函
 
各相关单位: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法》的修正案,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也针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进行了修改,新的司法解释与《公司法》修正案同时配套实施。为破解公司治理难题,解决公司诉讼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将出台《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实施,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公司股权的变动呈上升趋势,由于公司股权法律关系涉及的利益各方关系复杂,既有公司股东之间的确权纷争,也有公司股东和公司之间的资格纷争。对股权关系的准确把握,对化解矛盾、解决纷争,保持公司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有效规避经营管理风险,我单位特举办“《公司法》修订、《公司法》司法解释适用的新动向、股转转让及公司章程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
一、参加对象
    各企业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律师协会的负责同志。
二、研修时间、地点
    2014年06月06日?08日    南宁(6月6日为报到时间)
三、拟邀请授课老师
雷继平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高级法官、法学博士
张朝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法学博士
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法学博士、研究员;中国民法学会副秘长
 
四、研修内容             
专题一  2014年《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1、公司资本制度的修改
2、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操作
3、抽逃出资与出资不实责任
4、公司资本制度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5、公司资本制度风险防范的替代措施
专题二 《公司法》司法解释适用的新动向
1、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的重要内容
①股东资格确认诉讼
②股东的除名制度
③隐名合伙的法律调整
④公司解散诉讼
⑤公司清算制度
⑥股东代表诉讼
⑦股权转让诉讼
⑧股权善意取得
2、《公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
①瑕疵决议诉讼
②股东知情权诉讼
③利润分配权诉讼
④股东代表之诉
⑤公司章程效力诉讼
⑥公司治理结构诉讼
专题三 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章程与公司章程的制作
1、公司股权转让基本法律框架及其理解
2、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及其规避
3、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方式:间接并购
4、公司股权转让的谈判与合同审查要点
5、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制作
6、公司股权转让的纠纷
7、公司章程自治的界限
8、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的制作
 
五、报名办法及费用
    每人需交纳研修费22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广西律师优惠标准98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名回执表请传真或邮寄至会务处。我们将根据报名回执发放报
到通知,告知具体学习地点、乘车路线等事宜。
联系电话:010-57177975   15300173898
传  真:010-58850992  
联 系 人: 王茜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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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