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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支招|《疫情前线》普法栏目疫情防控法律知识 第五期

时间: 2020-02-24      访问量:789

        2月21日,贺州市律师行业党委、贺州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与录制贺州电视台《疫情前线》普法栏目,及时回应群众法律需求,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为共同抗击疫情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贺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广西宏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董胜学就“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机关如何加大执法司法力度”“面对疫情应该如何应对”等相关法律问题在贺州电视台第15期《疫情前线》进行分析解答。


        Q:疫情防控,科学应对是否已经足够?

        A:面对目前的疫情防控,科学应对很必要,但是法律不能缺失,而且相当必要和重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这充分说明中央已经明确要求坚持依法防控。

        Q:疫情防控,司法机关如何加大执法司法力度?

        A:从立法的层面上,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两高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司法机关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依据,从司法的情面上,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执法、司法的力度,这对依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Q:面对疫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A:面对疫情,我们有必要坚持科学应对、全民参与、提高自觉性,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国家在抗疫,医生也在抗疫,但最关键的抗疫者还是我们自己,严格的自我防护,是我们每个人最后也是最有力的抗病毒防线。


来源:贺州市律师协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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