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实习动态

实习动态

黎振宇、黄楠、王崎、刘泽、吴中远、秦金胜6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桂林市律师协会,2012.1.29)

时间: 2012-01-29      访问量:1,592

黎振宇、黄楠、王崎、刘泽、吴中远、秦金胜
6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
(桂林市律师协会,2012. 1 . 29)
 
    实习律师黎振宇,男,实习证号20041008110076,自2010年8月16日起至2011年8月15日止在广西漓江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漓江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楠,男,实习证号20041008110077,自2010年8月16日起至2011年8月15日止在广西古方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古方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    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王崎,男,实习证号20041005110024,自2010年5月17日起至2011年5月16日止在广西伏波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伏波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刘泽,男,实习证号20041005110006,自2010年5月4日起至2011年5月3日止在广西独秀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独秀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吴中远,男,实习证号20041007110068,自2010年7月26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止在广西桂山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桂山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秦金胜,男,实习证号20040905110048,自2009年5月8日起至2010年5月7日止在广西中纬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中纬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桂林市律师协会对上述6人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1年12月24日对上述6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6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桂林市律师协会对上述6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2年1月30日起至2012年2月8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桂林市律师协会或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举报电话:0773-2829290/0771-5865220。
 
 
 
201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