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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18-05-29      访问量:1,934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公证收费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公证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制定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要求,自治区物价局、司法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请于2018年6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或邮递(以邮戳日期为准)提出。
        自治区司法厅联系人:陈莉,电话0771-5885966,电子邮箱sftgzglc@126.com,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律师公证管理处(收),邮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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