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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信息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律师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8-05-05      访问量:5,242

桂律协〔2018〕49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有关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司法部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提高各级律师协会领导班子、理事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律师管理工作队伍中关键少数的引领和带头作用,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8年5月17—22日在武汉大学举办2018年度广西律师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17—22日(17日报到,22日返程),为期6天。5月17日乘坐飞机到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后转乘学校大巴到酒店报到,也可自行前往。

      二、培训地点

      武汉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大学信息学部)

      三、参加人员 

      各级律师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及秘书处工作人员。邀请部分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参加(广西律师协会单独邀请)。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安排

      5月18日~21日:开班仪式;《人工智能时代下律师行业服务和管理手段的创新》等6个专题讲座;辛亥革命纪念馆进行爱国主义现场教学;交流学习心得;结班仪式。

      五、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的培训费和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广西律师协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报销。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律师协会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和人员组成落实本市参训人员名单(包含特邀的司法局领导、工作关系在各市的广西律师协会理事),并于5月10日上午12:00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gxlsxhbg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2018年度广西律师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二)参训人员可自行购票,按本通知报到时间前往武汉慈凯宾馆(武汉市洪山区东湖南路16号,武汉大学旁)报到。如需学校统一接送站,请自行购买报到日和返程日南宁至武汉区间的往返飞机票(5月17日11:10—13:00成都航空EU2277,5月22日13:00—15:00深圳航空ZH9709),并分别于报到日在机场到达大厅出口和武汉慈凯宾馆门前集合。

      (三)本次培训一经报名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或换人。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调整人员参加的,请及时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请假而产生的退票及相关费用由请假人自理。

      (四)参加培训期间,校方只负责提供学员学习期间的学习用品及教材,请参训人员自行携带水杯、洗漱等日常生活用品。

      (五)住宿安排为2人一间,由校方统一分配,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调换房间。为避免由于个人申请单住后产生新的单人住宿房差,如个人需包间单住(在酒店住房允许的情况下),自行承担整间房费。

      (六)参加培训学员将分为4个组,每组约15人,分别指定一名组长,负责组织学员开展交流活动,提高培训的效果。分组安排见参训手册。

      (七)参训人员必须遵守纪律,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随身物品。

      (八)为及时传递有关信息,参加培训人员请自行扫描以下培训班级微信群二维码加入班级群。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跟班工作人员刘莹、黄永万,电话兼传真:0771—5862386。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