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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区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做好第四批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参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9-09      访问量:1,771

桂律党〔2022〕14号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关于做好第四批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区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评第四批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和范围
         成立时间满一年、不属于《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的通知》(桂组通字〔2017〕32号)规定不符合示范点评定情形,符合桂组通字〔2017〕32号文明确的“六个一”创建目标要求,且在2022年律师事务所“强管理 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中,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考评(考评标准详见附件1)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区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可向广西律师行业党委提出参评申请(已入选2017-2021年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党组织,不再重复申报)。
         二、参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9月14日上午12:00前。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培养和打造成为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是选树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典型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检验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成果,贯彻落实律师行业“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具有现实意义。请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高度重视,对照参评条件认真检视自身情况,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报尽报。
         (二)符合参评条件的区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请按规定时间向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提交《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自评表》、《第四批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推荐审批表》纸质版和3-5张反映自身党建工作特色成效的照片。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gxlshydw@163.com。
         (三)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可以本次参评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基础台账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不断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徐雨珺联系,联系电话:0771-5863250。
         附件:1.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化考评自评表

                   2.第四批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推荐审批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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