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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8月份律师业务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10-08-02      访问量:1,257

桂律协〔201064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08月份

律师业务讲座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根据有关律师培训工作的安排,广西律师协会20108月律师业务讲座安排如下:

8 6 上午09:00-11:30李杰(广西律协公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主讲“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8 27 上午09:00-11:30黄雄鹰(广西律协公司业务委员会委员)主讲“行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中的问题”。

讲座地点: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24层)。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律师报名参加。报名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好的“律师业务讲座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因场地所限,每期业务讲座限100名执业律师参加。培训部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和事务所规模安排参加讲座的名额:先报先安排;律师人数超过20名的事务所,每次讲座最多可安排10名律师参加。业务讲座名单一般在报名额满次日(最迟于讲座开始前一天上午)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www.gxlawyer.com.cn)上公布,请留意查看。

培训注意事项:

1、自2010年开始,广西律师协会将严格执行40课时培训学时要求,并不再办理补训。2010年课时不达要求的,直接按照年度考核办法执行。

2、参加业务讲座请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不得代签。

3、请参加业务讲座的律师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参加讲座。名单公布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及时向培训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开庭通知书等),办理请假手续。参加业务讲座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到培训部办理请假手续。对无故缺席者,广西律师协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今后参加培训的报名优先资格。

4、        参训律师自行安排好参加讲座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事宜。

5、请不要在会议室或办公区大声喧哗、高声谈话以及吸烟,以免影响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的工作。在讲座过程中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并请勿在会场内通电话。

6、如有问题或观点需与主讲人或其他律师交流,请先做好记录,按工作人员安排的时间和形式进行交流,请勿私下议论,以免影响其他与会人员。

报名和咨询业务讲座有关事宜请联系:曾文海、黄鳞,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电子邮箱:gxlxpxb@tom.com

 

    附件:律师业务讲座报名表.doc  

00年八月二日

 

(本文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