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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第二期全区律师行业 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4-11-03      访问量:2,074

桂律协〔2014〕83号
 
关于举办2014年第二期全区律师行业
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发挥我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在跨越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我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党务工作者队伍、律师党员队伍的素质,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桂司通[2014]121号文件的要求,决定于2014年11月7日-9日在广西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举办2014年第二期全区律师行业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集中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到时间:2014年11月7日下午14:30?18:00
(二)培训时间:2014年11月8日-9日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一)报到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大厅(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二)培训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报告厅(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三、培训内容
1.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方针政策
2.党的十八大之后我国法治建设的亮点
3.“中国梦”与中国律师的时代使命 
4.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抉择和行动 
5.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 
四、参加人员
    本期培训为桂林、柳州、贺州、河池、梧州、来宾等6个市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党员律师,共5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参训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请各律师事务所将参训人员报名表报所属律师协会,各市律师协会于10月 31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市参训人员报名表上报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报名表格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做好本辖区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统一上报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并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非桂林市参训人员由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桂林市参训人员培训期间不安排食宿。
(三)参训人员需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参训期间不允许请假、迟到或早退。此次培训计入律师年度培训课时。
(四)发送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桂林培训班报名表”。
 
 
    2014年10月31日
 
(联系人:曾文海、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E-Mail:gxlxpxb@163.com。本通知在广西律师网上发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