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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支招|无证销售酒精构成非法经营罪案例精析

时间: 2020-02-26      访问量:1,078

案例演示

        澎湃新闻报道:犯罪嫌疑人成某尚未获得存储、销售危化品的资质,通过微信从山东某公司以19万余元购入约9吨的75%纯度桶装酒精进行转销牟利。2020年2月10日被人举报案发,被查获时已出售约40桶。2月17日,公安机关以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审查逮捕,浦东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快速办理。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医用酒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于当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案例分析

        本案成某销售的75%纯度酒精,属于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成某所购入用于销售的酒精达19万之多,按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即认定为“情节严重”,达到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故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成批准逮捕。

律师建议

        依法防控疫情,维护社会稳定,人人有责。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为防控疫情,对于涉疫情刑事犯罪打击,依法从快从严。因此,遵纪守法,必须要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

来源:广西律师协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
供稿: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
作者: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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